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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县县衙位于河南省会郑州西南43公里处,四周冈阜逶迤、山亘如堂,古称中州之奥区,是历代帝王入主中原、兵家必争之地。它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历经沧桑1400年,一直是方园百里密县境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之中心,古县衙所在地,原古名为法桥堡,隋代由密县县东大隗移此。坐座在原密县城之中心,北依开阳、青屏之山,南纳溱水、洧水之潆回,地阔2500余平方米,是殿台错落,房舍林立,气势恢宏的州治署衙。
密县古县衙始建于隋代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各代,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是国内现存历史最久的官署衙门。其中衙署内的监狱历代沿用,一直使用到2003年,专家称监狱使用之最,这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奇迹!所以在文物界有“中华第一衙”之称。县衙历代屡有增修重修,后毁于元代战火。明洪武三年,知县冯万金在旧址重建,自南向北沿中轴线依次排列,形成五进院落。中轴线上建有钟鼓楼、照壁、大门、莲池、仪门、戒石坊、月台、卷棚、大堂、二堂、三堂、大仙楼、后花园、东西花厅,基本保持了古时官署衙门的原有格局刑制。整座建筑布局合理,错落有致,结构严谨,集中体制了古时官衙庄重、肃穆的威严气势。2006年6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密县古县衙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密县,始于春秋,形成于战国,定制于秦,县衙是封建社会的基层行政机构。“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有县就有县官,有县官就有其治事的衙署,这是必然的。汉代称县衙为“县署”,唐宋至清末称“衙门”,民国废止,“衙门”改称政府。
县衙的建筑依级别规制而建,并且必须遵循居城正穴,座北朝南,左文右武,前堂后宅。新密古县衙自隋代至民国末年,共有194位县官在此任职,38名清官一心为民的事迹一一记录,155名庸官及一名贪官也都列表在大堂上。
双龙碑
双龙纪念碑为清代知县衷鲲化在重修县衙时所立,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密县县衙经知县衷鲲化大规模整修,堂阶亮阔,设施完备,为后人称赞。县衙大门东侧有受过皇封的双龙纪念碑标志,一般的县衙官署衙门不允许有龙的标饰,而密县县衙在隋、唐曾为密州,属州府衙门,第一任知县卓茂受又过皇封,被封为“褒德侯”,密县县衙才能建双龙碑,大堂前能建卷棚,是规格二制地位的显示。
县衙大门
县衙大门面阔三间,明间为甬道的过道,东梢间的前半间放置“喊冤鼓”一架,专供老百姓击鼓鸣冤之用,从汉代开国皇帝刘邦始设流传了两千多年,直到清末一直是封建官吏体察民情的重要手段。此鼓击响以后,在大门口值班的吏役必须上前问明原因,速报知县升堂审案。击鼓鸣冤有个规定,每次喊冤人只能击鼓三下,如果乱击鼓,升堂就要先挨板子,后审案。
大门上有幅对联:“从来清白无遗漏,自古贪争有后殃”。意思是:为官的要清正,为老百姓着想,因此,他的每件功绩都会被老百姓永远记着,名留青史,如果是贪官、昏官,不论劣迹大小,老百姓也会看得清清楚楚,决不饶恕他,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大门墩
大门墩高70公分,宽85公分,厚40公分,重约800公斤,中间雕有精美图案,这对巨形门墩,是县衙的珍贵文物,更有意思的是它还有一个动听的故事,传说在建县衙时,由于交通不便,这两对巨形门墩是一个大汉挑来的,大汉身高八尺,虎背熊腰,一顿饭能吃两筷子厚的烙馍,力大无比,人称桑大汉。这对门墩是他用盖房的檩条挑来的,至今民间还流传着桑大汉挑门墩的佳话,大门墩的上角已磨损6公分。
双莲池
莲池是密县县衙最特殊的建筑,也是已知的中原地区唯一的有莲池的县衙。
大门以里,莲池位于大门甬道两侧,(两池之间是甬道),甬道下边有三孔石券桥洞,左右两池以双桥相连,莲池放水种莲,池深3米,四季都可以看到莲。一意为县衙是清正“廉”洁的地方,二意提醒在这里做官者,时刻提醒自己要做“廉”洁的清官。莲池有“廉耻”之意。
仪 门
仪门是县衙的礼仪之门,平时关闭不开,只有新官到任第一天或迎接高官到来时方可打开,并且规定“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另外,县衙若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或公开审理重大案件,仪门也要打开,可以让百姓从中而入,到大堂前观看或旁听。
仪门对联:上联“国正天心顺”,下联“官清民自安”,意思是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法令顺民心、合民意,国家自然能够昌盛、太平。各级官员能够廉洁自律,赏罚分明,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仪门两侧设两个门,东门称“生门”或“人门”,在古时是供人们日常出入的门,西门称“死门”或“鬼门”,通常关闭不开,被处决死刑犯走的路,就从这个门拉出去行刑,出西门是古时处决死刑犯的法定方位。按照传统阴阳学说,日出的东方属于阳,日落的西方属于阴,人死后是到西方转世或者入地狱。
戒 石 坊
“戒石坊”,面南刻有“公生明”三个大字,意思是只有处以公心才能明察事情的真相,为北宋赵匡胤首倡。面北刻16个大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是南宋高宗颁示各州、府、县刻于大堂前,记县官办理政务时举目可见,以警戒其秉公办事,如徇私枉法,则天理不容,是要求当官者要爱护百姓,不要做贪官污吏。到清初又把石碑改作牌坊,通称为“戒石坊”。
大 堂 院
大堂院为县衙二进院落,东侧建筑为吏、户、礼房,西侧建筑为兵、刑、工房。他们是衙门具体办事机构,分别掌管着全县政事、刑事、民事、财政、农业、交通、文化教育等行政事务。在六房办事人员,统称“胥吏”,每房办事人员按编制只有二到三人,六房共计不到20人,他们大多都是科举制度下的人才,他们熟悉刑法,精通律例,特别擅长处理衙门内部事务,甚至能够架空知县,贪赃枉法。
吏 房
吏房相当于现在的组织人事部门。古时,吏房是掌管本县属吏员的升迁调补,下委任状及本县在外做官人员的出身、成份、任职等事宜。
户 房
户房相当于现在的民政、财政、税务、土地等部门。户房掌管全县民政、财政、赋税、田土、征税纳粮、灾荒赈济等事宜。
礼 房
礼房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宣传部、教育、文化等部门。礼房旧时掌管全县的教育、学校、县试、礼仪、祭祀、文化、节庆等事宜。
兵 房
兵房相当于现在的人武部门。兵房旧时主要是掌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丁壮、考武、向上输送兵员、城防等事宜。
刑 房
刑房相当于现在的公、检、法、司等部门。刑房主要是协助知县受理案件、破案侦辑、验尸填报、堂事笔录、拟写案牍、管理刑狱等。
工 房
工房相当于现在的城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工房主要掌管全县工程营造、兴修水利、修筑衙署、城池、仓库、桥梁、祠庙、铸造银两、枪械等工程项目。大堂东西侧有承发房、库房、茶房,并称九房。解放后,密县人民政府因当时需要,将六房拆除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