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14时15分许,在禹州市火龙镇任坡村开展违法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K5***M的白色吉利轿车行驶至距检查点三十米处时,突然将车停在路边,随后从副驾驶位下来一男子,该男子下车后向驾驶位跑去,准备与驾驶位的一男子互换位子。
男子的表现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民警发现刚才驾驶该车的驾驶员是崔某,未取得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副驾驶位乘坐的是他的父亲崔某某,持有驾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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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崔某某向民警交代:当天下午14时许,自己的儿子崔某驾车载着自己准备一起找一处车少的路段,准备教自己的儿子练车。下午14时15分许,自己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遂下车准备与儿子互换座位,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听完崔某某的叙述,民警对父子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地向崔某某、崔某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规劝崔某某去正规的驾校给自己的儿子崔某报名学练车,经过教育,崔某某、崔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最后,民警对崔某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崔某驾驶的违法行为、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